规划主要内容

时间: 2024-04-30 12:46:12 |   作者: 产品中心

产品特点

  规划遵循蓄泄兼筹,防用结合,综合治理的防洪方针,按照左右岸兼顾、上下游协调的原则,妥善安排防洪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既重视重点河段、重点城市防洪,也重视一般河段防洪及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灾害防治,明确了由防洪、治涝组成的辽河流域防洪减灾体系总体布局。

  以加强防洪薄弱环节建设,保障流域防洪安全为目标,加强重点河段和一般河段堤防的达标建设;新建一些具有防洪任务的水库,新建、改扩建重要分洪枢纽,改扩建跨河阻水建筑物、治理河道险工并开展河道疏浚清障;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大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灾害防治力度;加强防洪非工程措施建设,加强完善以堤防为基础,以控制性水利枢纽为骨干的防洪减灾体系。

  以提高治涝标准为目标,按照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各有侧重的原则,通过对现有涝区进行整修加固、挖潜配套,完善排水系统,使涝区达到5年一遇治理标准。有条件的地方适当提高治涝标准。

  规划按照总量控制、兼顾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和综合利用的原则,突出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加快河湖湿地连通工程建设,在协调各部门和上下游、左右岸用水需求的基础上,明确了供水、灌溉、跨流域调水、水力发电和航运等组成的水资源综合利用体系总体布局。

  以保障城乡饮水安全为目标,通过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合理确定流域管理的控制性红线,加大农业、工业和城市节水力度,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切实提高城市供水保证率;加强水源地保护,不断改善水质。到2020年,以提高城乡供水保障水平为重点,在退还现状地下水超采和挤占的河道内生态环境用水等不合理用水基础上,通过现有水源挖潜配套、当地水源合理开发和跨流域调水工程等措施,辽河流域用水总量控制在181.64亿立方米以内;到2030年,通过强化节水,用水总量控制在186.67亿立方米以内。

  以保障粮食安全为目标,在积极发展节水灌溉、提高灌溉效率的同时,加快现有大型灌区和重点中型灌区的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具体包括加固改造现有灌区渠系建筑物、完善灌排体系、对渗漏严重的渠道进行衬砌等。规划在农业生产用水不增加的原则下进行种植结构调整,减少水田种植培养面积,合理发展牧业、旱作农业。到2030年,流域内有效灌溉面积提高到3620万亩,其中现代高效节水灌溉农业面积约1200万亩。灌溉率达44.9%以上。预测2030年农业需水量为121.99亿立方米,较基准年减少12.71亿立方米。

  辽河流域水力资源相对贫乏,在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利用的基础上,合理有序开发浑河、太子河等水能资源条件相对较好的河流。规划1万千瓦及以上水电站10座,新增水电装机约14万千瓦,年新增发电量3.4亿度。

  辽河流域水资源匮乏,在规划中航运需水不作为水资源配置目标和任务,航运采取借水行舟。规划对大辽河三岔河至营口航道长86km进行升级建设,使其可通航3000吨级内河船舶,兼顾通航3000吨级海船。其余471km航道进行河道疏浚整治,保证航道稳定。

  规划从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目标出发,把握开发利用的红线和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底线,明确了水资源保护、水生态环境保护及修复、水土保持组成的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总体布局。

  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严控污水排放,强化污染物入河总量控制,明确规划水平年污染物入河控制量,通过实施工程和非工程相结合的水资源保护综合防治措施,实现辽河流域水环境良性循环。水资源保护的重点地区包括东辽河、西辽河、辽河干流、浑太河及其重要支流,入河排污口集中的水功能区,流域重要城市,流域重要饮用水源地,供水调节水源地及输水干线。

  以维护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加强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为目标,划定二级五类地下水功能区198个,并确定各个地下水功能区的水量、水位和水质保护目标及方案。按照保护为主、利用为辅的原则,制定地下水超采区规划方案,到2020年,浅层地下水超采区超采量压减至0.91亿立方米,深层承压水原则不开采,将现状开采量0.78亿立方米全部压减;到2030年,浅层地下水超采量全部压减,深层承压水作为应对突发事件的资源储备。采取地下水监测、地下水保护、地下水修复等工程措施和加强地下水管理设施及能力建设等的非工程措施,落实地下水利用与保护方案,力求合理有效保护地下水资源,促进其可持续利用。

  以流域水ECO对水资源的需求整体得到保障,受损的水ECO得到基本修复为目标,严控水生态敏感河段的开发活动;科学实施重点水库生态调度,保障下游河道最小生态环境需水量,强化水污染控制,实现水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西辽河重点调整种植结构,强化节水措施,禁止天然湿地范围内的土地开发活动;东辽河重点实施水污染防治措施,改善河流、湖库水质,保障河道生态基流,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增加林草覆盖率。辽河干流重点强化水污染控制,加强建设河滨植被缓冲带,保障河湖、湿地生态水量,保护好重要湿地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限制在浑太河河源区和上游河段建设拦河筑坝工程,对建设拦河筑坝工程,应建立和完善生态资源补偿方法机制,采取增殖放流等补救措施,保护当地的濒危、土著鱼类资源以及河流ECO,强化水污染控制措施,改善河湖水质,保障河道生态基流。

  以黑土资源与耕地保护、水源地保护、减少泥沙下泄、控制沙漠化蔓延趋势、改善流域生产和生态环境为目标,将辽河流域划分为8个水土保持区,建立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因地制宜、突出重点进行防治。到2020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57万平方千米,植被覆盖率由31%提高到40%;到2030年,再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36万平方千米,治理面积累计达5.93万平方千米,植被覆盖率达到47%。

  规划从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有效实施流域综合管理的目标出发,明确了法律和法规、管理体制与机制、执法监督、水行政事务管理等流域综合管理体系总体方案。在现有法律框架下,逐步完善流域涉水法律和法规体系;建立流域民主协商决策机制、有力的执行和监督机制及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完整有效地防洪减灾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以水权制度为基础的节水型社会管理制度体系,形成严格的用水监督管理体系;加快流域联合防污治污管理体制建设,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排污总量控制;严格执行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水资源论证制度、取水许可制度、防洪影响评价制度等;加强水利信息化等能力建设,开展水利科技重大问题研究,提高流域综合管理能力。

  规划遵循人水和谐的理念,突出辽河流域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目标,强化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及修复的规划内容,设定控制节点最小生态环境需水量、重要断面水质控制目标和污染物入河控制量等控制性指标,充足表现了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及修复的要求。规划根据对流域环境现状和规划方案的分析,提出了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规划主要内容

时间: 2024-04-30 12:46:12 |   作者: 产品中心

  规划遵循蓄泄兼筹,防用结合,综合治理的防洪方针,按照左右岸兼顾、上下游协调的原则,妥善安排防洪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既重视重点河段、重点城市防洪,也重视一般河段防洪及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灾害防治,明确了由防洪、治涝组成的辽河流域防洪减灾体系总体布局。

  以加强防洪薄弱环节建设,保障流域防洪安全为目标,加强重点河段和一般河段堤防的达标建设;新建一些具有防洪任务的水库,新建、改扩建重要分洪枢纽,改扩建跨河阻水建筑物、治理河道险工并开展河道疏浚清障;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大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灾害防治力度;加强防洪非工程措施建设,加强完善以堤防为基础,以控制性水利枢纽为骨干的防洪减灾体系。

  以提高治涝标准为目标,按照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各有侧重的原则,通过对现有涝区进行整修加固、挖潜配套,完善排水系统,使涝区达到5年一遇治理标准。有条件的地方适当提高治涝标准。

  规划按照总量控制、兼顾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和综合利用的原则,突出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加快河湖湿地连通工程建设,在协调各部门和上下游、左右岸用水需求的基础上,明确了供水、灌溉、跨流域调水、水力发电和航运等组成的水资源综合利用体系总体布局。

  以保障城乡饮水安全为目标,通过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合理确定流域管理的控制性红线,加大农业、工业和城市节水力度,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切实提高城市供水保证率;加强水源地保护,不断改善水质。到2020年,以提高城乡供水保障水平为重点,在退还现状地下水超采和挤占的河道内生态环境用水等不合理用水基础上,通过现有水源挖潜配套、当地水源合理开发和跨流域调水工程等措施,辽河流域用水总量控制在181.64亿立方米以内;到2030年,通过强化节水,用水总量控制在186.67亿立方米以内。

  以保障粮食安全为目标,在积极发展节水灌溉、提高灌溉效率的同时,加快现有大型灌区和重点中型灌区的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具体包括加固改造现有灌区渠系建筑物、完善灌排体系、对渗漏严重的渠道进行衬砌等。规划在农业生产用水不增加的原则下进行种植结构调整,减少水田种植培养面积,合理发展牧业、旱作农业。到2030年,流域内有效灌溉面积提高到3620万亩,其中现代高效节水灌溉农业面积约1200万亩。灌溉率达44.9%以上。预测2030年农业需水量为121.99亿立方米,较基准年减少12.71亿立方米。

  辽河流域水力资源相对贫乏,在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利用的基础上,合理有序开发浑河、太子河等水能资源条件相对较好的河流。规划1万千瓦及以上水电站10座,新增水电装机约14万千瓦,年新增发电量3.4亿度。

  辽河流域水资源匮乏,在规划中航运需水不作为水资源配置目标和任务,航运采取借水行舟。规划对大辽河三岔河至营口航道长86km进行升级建设,使其可通航3000吨级内河船舶,兼顾通航3000吨级海船。其余471km航道进行河道疏浚整治,保证航道稳定。

  规划从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目标出发,把握开发利用的红线和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底线,明确了水资源保护、水生态环境保护及修复、水土保持组成的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总体布局。

  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严控污水排放,强化污染物入河总量控制,明确规划水平年污染物入河控制量,通过实施工程和非工程相结合的水资源保护综合防治措施,实现辽河流域水环境良性循环。水资源保护的重点地区包括东辽河、西辽河、辽河干流、浑太河及其重要支流,入河排污口集中的水功能区,流域重要城市,流域重要饮用水源地,供水调节水源地及输水干线。

  以维护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加强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为目标,划定二级五类地下水功能区198个,并确定各个地下水功能区的水量、水位和水质保护目标及方案。按照保护为主、利用为辅的原则,制定地下水超采区规划方案,到2020年,浅层地下水超采区超采量压减至0.91亿立方米,深层承压水原则不开采,将现状开采量0.78亿立方米全部压减;到2030年,浅层地下水超采量全部压减,深层承压水作为应对突发事件的资源储备。采取地下水监测、地下水保护、地下水修复等工程措施和加强地下水管理设施及能力建设等的非工程措施,落实地下水利用与保护方案,力求合理有效保护地下水资源,促进其可持续利用。

  以流域水ECO对水资源的需求整体得到保障,受损的水ECO得到基本修复为目标,严控水生态敏感河段的开发活动;科学实施重点水库生态调度,保障下游河道最小生态环境需水量,强化水污染控制,实现水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西辽河重点调整种植结构,强化节水措施,禁止天然湿地范围内的土地开发活动;东辽河重点实施水污染防治措施,改善河流、湖库水质,保障河道生态基流,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增加林草覆盖率。辽河干流重点强化水污染控制,加强建设河滨植被缓冲带,保障河湖、湿地生态水量,保护好重要湿地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限制在浑太河河源区和上游河段建设拦河筑坝工程,对建设拦河筑坝工程,应建立和完善生态资源补偿方法机制,采取增殖放流等补救措施,保护当地的濒危、土著鱼类资源以及河流ECO,强化水污染控制措施,改善河湖水质,保障河道生态基流。

  以黑土资源与耕地保护、水源地保护、减少泥沙下泄、控制沙漠化蔓延趋势、改善流域生产和生态环境为目标,将辽河流域划分为8个水土保持区,建立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因地制宜、突出重点进行防治。到2020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57万平方千米,植被覆盖率由31%提高到40%;到2030年,再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36万平方千米,治理面积累计达5.93万平方千米,植被覆盖率达到47%。

  规划从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有效实施流域综合管理的目标出发,明确了法律和法规、管理体制与机制、执法监督、水行政事务管理等流域综合管理体系总体方案。在现有法律框架下,逐步完善流域涉水法律和法规体系;建立流域民主协商决策机制、有力的执行和监督机制及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完整有效地防洪减灾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以水权制度为基础的节水型社会管理制度体系,形成严格的用水监督管理体系;加快流域联合防污治污管理体制建设,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排污总量控制;严格执行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水资源论证制度、取水许可制度、防洪影响评价制度等;加强水利信息化等能力建设,开展水利科技重大问题研究,提高流域综合管理能力。

  规划遵循人水和谐的理念,突出辽河流域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目标,强化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及修复的规划内容,设定控制节点最小生态环境需水量、重要断面水质控制目标和污染物入河控制量等控制性指标,充足表现了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及修复的要求。规划根据对流域环境现状和规划方案的分析,提出了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