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景象照明处理方法

时间: 2023-07-23 02:42:09 |   作者: 城市照明规划

产品特点

  为规范城市景象照明建造和处理,美化城市景象环境,展示滨江滨湖城市特征,发明城市宜居环境,依据《城市照明处理规则》(住宅和城乡建造部令第4号),结合本市实践,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景象照明的规划建造、运转保护及监督处理等活动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的景象照明是指在野外经过人工光以装修和造景为意图的照明。

  本方法所称的景象照明设备是指用于景象照明的用具以及配电、会集操控、监控、节能等体系的设备和隶属设备等。

  第四条本市景象照明作业坚持以人为本、经济适用、节约能源、绿色环保、美化环境的准则,规划先行,量体裁衣,力所能及,科学实施,节能优先。

  第五条市城市处理部分主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景象照明处理作业。各区(含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下同)城市处理部分依照本方法的规则,担任各自行政(处理)区域内的景象照明处理作业。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城乡建造、供电及其他相关部分和单位在各自责任规模内,担任做好景象照明处理相关作业。

  第六条各区人民政府(含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下同)领导本辖区内景象照明处理作业,担任指定区级景象照明设备建造的监管、检验等作业部分。

  第七条政府出资的景象照明设备的建造及运转保护所需经费由同级政府予以保证。

  本市鼓舞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安排依法参加景象照明处理,立异景象照明建造、运转和保护处理形式。

  第八条市城市处理部分应当会同相关职能部分依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总体规划,结合自然环境、修建面貌、前史文明等安排编制本市景象照明专项规划,由市城市处理部分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发布实施。编制景象照明专项规划应当向社会揭露寻求定见。

  景象照明专项规划应当划定景象照明设置的暗夜保护区、约束建造区、适度建造区、优先建造区,确认应当设置景象照明的重要修建物、构筑物。

  第九条市城市处理部分应当会同相关职能部分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城市容貌、规划、环保等方面的规范和规范,安排编制景象照明技术规范,清晰景象照明制止设置景象、电气安全、亮度限值、照度限值、内透光照明等内容。

  区城市处理部分应当依据本市景象照明专项规划和景象照明技术规范,安排编制本辖区内景象照明实施方案,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市城市处理部分存案。

  第十条中心区域及要点特征商业街区,由经授权的相关安排或许地点区域人民政府结合本市地域文明特征拟定景象照明实施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安排实施。

  第十一条设置景象照明设备应当契合景象照明专项规划。制止违背景象照明专项规划自行设置景象照明设备。

  第十三条景象照明规划应当契合《城市夜景照明规划规范》相关要求,科学确认景象照明构思特征和方法、景象照明亮度、功率密度值等,统筹考虑前史、文明、修建、环境等要素,契合文物保护单位、前史面貌区和优异前史修建的保护处理要求,不得损坏前史文明面貌。

  第十四条设置景象照明设备应当契合景象照明技术规范、实施方案要求,与周围环境相和谐;不得影响公共安全或许所依靠修建物、构筑物的结构安全,不得影响周边道路交通、机场、铁路等特别信号灯正常运用。触及在湿地公园、山体及城市美化区域设置景象照明设备时,应当寻求美化主管部分定见。

  (三)已交付运用的修建物、构筑物的景象照明设备由所有权人、运用权人、处理或许运营单位担任;

  (四)修建物、构筑物的景象照明设备无法确认设置主体的,由政府授权的单位担任设置。

  第十六条与城市道路、住宅区及重要修建物、构筑物配套的景象照明设备,应当依照城市照明规划建造,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施工、检验和运用。

  第十七条景象照明设备由设置人担任日常运转和保护处理。政府出资建造的景象照明设备,城市处理部分能够采纳招投标的方法确认景象照明设备运转和保护单位,详细担任景象照明设备的运转和保护作业。

  坐落景象照明专项规划要点区域并依照要求接入市、区两级景象照明会集操控体系的非政府出资建造的景象照明设备,可给予设置人恰当补助。补助方法由城市处理部分会同相关部分另行拟定。

  第十八条景象照明设备运转和保护单位应当坚持景象照明设备整齐无缺和正常运转,加强安全查看和检测,保证景象照明运转安全;发现景象照明设备损坏、灯火或许图画显现不全影响作用以及超越规划运用年限的,应当及时予以修正、替换。

  第十九条景象照明设备运转和保护单位应当加强景象照明会集操控体系的网络安全处理,恪守相关网络安全、信息安全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处理和防护办法,避免会集操控体系被不合法侵略、篡改数据或许不合法运用。

  第二十条景象照明设备运转和保护单位应当依照市城市处理部分的规则敞开或许封闭景象照明设备。高温、暴雨、劲风及冰雪严寒等极点气候条件下和严重活动保证期间,景象照明设备运转和保护单位应当遵守市城市处理部分一致调度和处理。

  第二十一条市、区城市处理部分应当树立市、区两级景象照明会集操控体系。重要区域内及重要修建上设置的景象照明设备应当接入市、区两级景象照明会集操控体系。

  景象照明会集操控体系应当选用分时操控形式,依据素日、节假日、严重活动等不一起段和节能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第二十二条移送市、区城市处理部分或许经授权的相关单位处理的景象照明设备,应当契合下列条件,并处理财物移送手续:

  (一)在景象照明设备安全间隔内,私行栽树、挖坑取土或许设置其他物体,或许倾倒含酸、碱、盐等腐蚀物或许具有腐蚀性的废渣、废液;

  第二十五条市、区城市处理部分和经授权的相关单位应当对景象照明设备的设置和运转状况进行巡查,对巡查中发现违背本方法规则的行为和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通报相关设置人或许运转保护单位,并要求其期限整改。

  第二十六条市城市处理部分应当依据城市景象照明专项规划,拟定景象照明节能办法,操控景象照明的规模、亮度和能耗。在用电严重时,保证城市道路交通、广场等功能照明的正常运转,严格操控景象照明。

  第二十七条景象照明设备应当契合国家规范,优先选用经认证的高效节能产品。景象照明设备运转和保护单位应当加强景象照明能耗处理,进步景象照明节能减排水平。

  第二十八条景象照明应当契合国家和省市有关节约能源的规则,合理挑选照明方法,选用高效节能的灯具和先进的灯控方法。禁止运用强力探照灯、大功率泛光灯、大面积霓虹灯等超亮度、超能耗灯具。

  第二十九条城市处理部分应当定时对景象照明能耗状况进行查看。严格操控公用设备和大型修建物、构筑物装修性景象照明的能耗。

  第三十条城市处理部分应当加强绿色照明、节能减排宣扬,会集展开景象照明节能减排的宣扬推行作业。

  第三十一条本市鼓舞和支撑景象照明科学技术研究,选用和推行运用节能、环保的照明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进步景象照明的科技含量和处理水平。

  第三十三条城市处理部分及其作业人员在景象照明处理作业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本方法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2009年8月6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武汉市景象灯火设备建造和处理方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98号)一起废止。

武汉市景象照明处理方法

时间: 2023-07-23 02:42:09 |   作者: 城市照明规划

  为规范城市景象照明建造和处理,美化城市景象环境,展示滨江滨湖城市特征,发明城市宜居环境,依据《城市照明处理规则》(住宅和城乡建造部令第4号),结合本市实践,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景象照明的规划建造、运转保护及监督处理等活动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的景象照明是指在野外经过人工光以装修和造景为意图的照明。

  本方法所称的景象照明设备是指用于景象照明的用具以及配电、会集操控、监控、节能等体系的设备和隶属设备等。

  第四条本市景象照明作业坚持以人为本、经济适用、节约能源、绿色环保、美化环境的准则,规划先行,量体裁衣,力所能及,科学实施,节能优先。

  第五条市城市处理部分主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景象照明处理作业。各区(含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下同)城市处理部分依照本方法的规则,担任各自行政(处理)区域内的景象照明处理作业。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城乡建造、供电及其他相关部分和单位在各自责任规模内,担任做好景象照明处理相关作业。

  第六条各区人民政府(含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下同)领导本辖区内景象照明处理作业,担任指定区级景象照明设备建造的监管、检验等作业部分。

  第七条政府出资的景象照明设备的建造及运转保护所需经费由同级政府予以保证。

  本市鼓舞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安排依法参加景象照明处理,立异景象照明建造、运转和保护处理形式。

  第八条市城市处理部分应当会同相关职能部分依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总体规划,结合自然环境、修建面貌、前史文明等安排编制本市景象照明专项规划,由市城市处理部分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发布实施。编制景象照明专项规划应当向社会揭露寻求定见。

  景象照明专项规划应当划定景象照明设置的暗夜保护区、约束建造区、适度建造区、优先建造区,确认应当设置景象照明的重要修建物、构筑物。

  第九条市城市处理部分应当会同相关职能部分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城市容貌、规划、环保等方面的规范和规范,安排编制景象照明技术规范,清晰景象照明制止设置景象、电气安全、亮度限值、照度限值、内透光照明等内容。

  区城市处理部分应当依据本市景象照明专项规划和景象照明技术规范,安排编制本辖区内景象照明实施方案,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市城市处理部分存案。

  第十条中心区域及要点特征商业街区,由经授权的相关安排或许地点区域人民政府结合本市地域文明特征拟定景象照明实施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安排实施。

  第十一条设置景象照明设备应当契合景象照明专项规划。制止违背景象照明专项规划自行设置景象照明设备。

  第十三条景象照明规划应当契合《城市夜景照明规划规范》相关要求,科学确认景象照明构思特征和方法、景象照明亮度、功率密度值等,统筹考虑前史、文明、修建、环境等要素,契合文物保护单位、前史面貌区和优异前史修建的保护处理要求,不得损坏前史文明面貌。

  第十四条设置景象照明设备应当契合景象照明技术规范、实施方案要求,与周围环境相和谐;不得影响公共安全或许所依靠修建物、构筑物的结构安全,不得影响周边道路交通、机场、铁路等特别信号灯正常运用。触及在湿地公园、山体及城市美化区域设置景象照明设备时,应当寻求美化主管部分定见。

  (三)已交付运用的修建物、构筑物的景象照明设备由所有权人、运用权人、处理或许运营单位担任;

  (四)修建物、构筑物的景象照明设备无法确认设置主体的,由政府授权的单位担任设置。

  第十六条与城市道路、住宅区及重要修建物、构筑物配套的景象照明设备,应当依照城市照明规划建造,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施工、检验和运用。

  第十七条景象照明设备由设置人担任日常运转和保护处理。政府出资建造的景象照明设备,城市处理部分能够采纳招投标的方法确认景象照明设备运转和保护单位,详细担任景象照明设备的运转和保护作业。

  坐落景象照明专项规划要点区域并依照要求接入市、区两级景象照明会集操控体系的非政府出资建造的景象照明设备,可给予设置人恰当补助。补助方法由城市处理部分会同相关部分另行拟定。

  第十八条景象照明设备运转和保护单位应当坚持景象照明设备整齐无缺和正常运转,加强安全查看和检测,保证景象照明运转安全;发现景象照明设备损坏、灯火或许图画显现不全影响作用以及超越规划运用年限的,应当及时予以修正、替换。

  第十九条景象照明设备运转和保护单位应当加强景象照明会集操控体系的网络安全处理,恪守相关网络安全、信息安全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处理和防护办法,避免会集操控体系被不合法侵略、篡改数据或许不合法运用。

  第二十条景象照明设备运转和保护单位应当依照市城市处理部分的规则敞开或许封闭景象照明设备。高温、暴雨、劲风及冰雪严寒等极点气候条件下和严重活动保证期间,景象照明设备运转和保护单位应当遵守市城市处理部分一致调度和处理。

  第二十一条市、区城市处理部分应当树立市、区两级景象照明会集操控体系。重要区域内及重要修建上设置的景象照明设备应当接入市、区两级景象照明会集操控体系。

  景象照明会集操控体系应当选用分时操控形式,依据素日、节假日、严重活动等不一起段和节能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第二十二条移送市、区城市处理部分或许经授权的相关单位处理的景象照明设备,应当契合下列条件,并处理财物移送手续:

  (一)在景象照明设备安全间隔内,私行栽树、挖坑取土或许设置其他物体,或许倾倒含酸、碱、盐等腐蚀物或许具有腐蚀性的废渣、废液;

  第二十五条市、区城市处理部分和经授权的相关单位应当对景象照明设备的设置和运转状况进行巡查,对巡查中发现违背本方法规则的行为和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通报相关设置人或许运转保护单位,并要求其期限整改。

  第二十六条市城市处理部分应当依据城市景象照明专项规划,拟定景象照明节能办法,操控景象照明的规模、亮度和能耗。在用电严重时,保证城市道路交通、广场等功能照明的正常运转,严格操控景象照明。

  第二十七条景象照明设备应当契合国家规范,优先选用经认证的高效节能产品。景象照明设备运转和保护单位应当加强景象照明能耗处理,进步景象照明节能减排水平。

  第二十八条景象照明应当契合国家和省市有关节约能源的规则,合理挑选照明方法,选用高效节能的灯具和先进的灯控方法。禁止运用强力探照灯、大功率泛光灯、大面积霓虹灯等超亮度、超能耗灯具。

  第二十九条城市处理部分应当定时对景象照明能耗状况进行查看。严格操控公用设备和大型修建物、构筑物装修性景象照明的能耗。

  第三十条城市处理部分应当加强绿色照明、节能减排宣扬,会集展开景象照明节能减排的宣扬推行作业。

  第三十一条本市鼓舞和支撑景象照明科学技术研究,选用和推行运用节能、环保的照明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进步景象照明的科技含量和处理水平。

  第三十三条城市处理部分及其作业人员在景象照明处理作业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本方法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2009年8月6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武汉市景象灯火设备建造和处理方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98号)一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