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4-20 00:50:01 | 作者: 建筑桥梁照明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城市规模逐步扩大,必然有许多原有的村庄纳入城市范畴。随着城市的进一步外延,出现了许多“都市里的村庄”,这些村庄有着优越的地理位置,是城市交通的咽喉,有着良好的用地价值,同时也是众多外来人口的栖息地。由于这些村庄属乡村管理,仍没有摆脱原有的“农民”生产、生活模式,这些村庄多为“农居式”住房,土地利用率极低,城市基础设施落后,环境状况差,乱搭乱建违反相关章程的建筑较多,对土地资源造成极大的浪费,也给城市的治安、消防等管理制造了隐患,这些村庄是一个谁都可以管,谁都可以不管,谁也不愿管,谁也管不了的地方,成为影响城市发展质量的一个很主要的因素。因此,要确保城市化的健康发展,对这些“都市里的村庄”现象一定要进行整治。对并入城市建成区的村庄,要有计划、有步骤做改造,建设布局要符合城市总体设计,按照城市总体设计的框架,与城市基础设施相适应,进行基础设施改造配套,结合城市建设规划进行土地整理,推行住宅公寓楼房化,居住环境城市化,把整理出来的空地再用于城市建设,实际做到“都市里的村庄”与城市有机衔接。
工业在一个地区的合理布局,是构建合理地域生产组合和正确的城市布局结构,有计划地促进和控制区域发展的重要条件。现在,地处城乡结合部的有些乡镇领导,头脑中规划意识淡薄,只片面强调经济稳步的增长,而没有认识到规划与经济建设的关系,许多建设没有认真分析和论证,就匆匆上马,为了眼前利益,没有经过科学的规划,一哄而上,从而形成一种恶性循环,不但浪费了有限的土地资源,也造成大量的虚假环境空间。通讯、能源、道路、给水排水基础设施是城市发展的先决条件,但是这些项目建设过程中基础设施却得不到重视,缺乏科学的规划建设行为使这些基础设施处于不系统、不完善状态中。这些建设项目今后将会严重影响和制约城市化的进程。在现代化生产条件下,工业选点与布置需要从城市发展的角度考虑问题,工业布局应贯彻集中与适度分散相结合的原则,依据工业企业生产的协作要求和技术联系的要求来决定工业的集中程度,要避免遍地开花,过度分散的布局。
近些年来,土地大都以协议出让为主,也给城市建设筹措了一定的资金。但协议出让的最大弊端就是不利城市经济的发展和建设资金的良性循环,政府不能从土地上获得最大量化的收益,其结果是政府投资开发的土地越多,财政负担越大。从国外和香港的土地市场来看,城市和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的大量资金,都来源于土地收益。国内的深圳1998年土地收益达108亿元,浙江义乌1999年的土地收益占该市财政收入的40%,其经营性土地出让已全部采取招标、拍卖市场化形式运作,获取土地收益最大化,从而使城市建设资金进入一种良性循环。政府先前对土地的投入,应该在土地收入中体现投资补偿。最近江苏省人大九次会议通过的《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江苏省自2001年元月1日起,商业、旅游、娱乐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经营性房产等经营性项目用地,一定要采取招标、拍卖方式供地。按新的供地方式,城市化的推进应摒弃过去那种“摊大饼”低质量扩张法,应当采用“滚动开发,稳步推进”的办法,在科学规划的前提下,先构造好一定时期城市发展的大框架(如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后分批向社会推出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筹集更多的资金用于下一步开发。这要求一定要制定好城市规划,使之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并严格依照实施。
城市发展必然要占用耕地,怎么样才能做到合理用地,集约用地,正确地处理好“吃饭”与“建设”两者间的关系是城市化进程中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城市化和耕地保护在社会经济发展中都占有非常非常重要的地位,两者之间可以说是相互制约又是相互促进的。一方面城市化发展占用大量耕地,影响耕地保护和农业生产,而耕地保护客观上又限制城市化占用过多的耕地,反过来对其产生一定的影响;另一方面,通过城市化发展,使分散的人口和乡镇工业集聚在一起,既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益,又解决了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缓解人口对耕地资源的压力,提高了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的程度,加强了对耕地保护的程度。而耕地程度保护的加强,既巩固了农业生产,又为城市化提供了基础保证,促进了其发展,同时耕地保护又迫使城市化注重内涵发展,建立土地集约利用的道路,提高了城市质量,所以推动城市化进程与保护耕地目标是一致的。因此,宏观上要科学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设计,并与城市总体设计相衔接;从微观上,要坚持十分珍惜和合理规划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能用劣地尽量不用好地,能用荒地尽量不占耕地,并通过挖潜现有存量土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在加快城市化进程中,一个重要的标准就是用地科学,布局合理。过去城市用地不合理,政府不能完全垄断土地一级市场,造成多渠道供地,多个龙头放水,冲击了土地市场,导致了无限制的供地,影响规划的实施。而解决这一个问题的办法只有一个,即政府通过土地储备制度,实现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土地储备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建设,是政府经营城市的重要手段,土地储备制度是指城市政府按照法律程序,运用市场机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设计和城市规划,通过收回、收购、置换、征用等方法取得的土地进行前期开发、整理,并予储存以供应和调控城市各类建设用地的需求,确保政府切实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行为。目前国内的深圳、杭州、青岛、南通、扬州等城市都实行了土地储备制度。从已实施土地储备制度的许多城市实践来看,土地储备已对政府调控市场,切实实施城市规划,保证国有土地资产保值、增值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及其重要的作用。通过土地储备可以把分散无序的,从各种途径进入市场的建设用地统一管理起来,根据城市总体设计,经济发展需要及土地供应计划,对经营性用地的供应数量、结构、布局、价格、时间进行相对有效控制,有利于实现城市总体设计,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土地利用小、散、乱问题十分突出,违反相关章程的建筑时有
时间: 2024-04-20 00:50:01 | 作者: 建筑桥梁照明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城市规模逐步扩大,必然有许多原有的村庄纳入城市范畴。随着城市的进一步外延,出现了许多“都市里的村庄”,这些村庄有着优越的地理位置,是城市交通的咽喉,有着良好的用地价值,同时也是众多外来人口的栖息地。由于这些村庄属乡村管理,仍没有摆脱原有的“农民”生产、生活模式,这些村庄多为“农居式”住房,土地利用率极低,城市基础设施落后,环境状况差,乱搭乱建违反相关章程的建筑较多,对土地资源造成极大的浪费,也给城市的治安、消防等管理制造了隐患,这些村庄是一个谁都可以管,谁都可以不管,谁也不愿管,谁也管不了的地方,成为影响城市发展质量的一个很主要的因素。因此,要确保城市化的健康发展,对这些“都市里的村庄”现象一定要进行整治。对并入城市建成区的村庄,要有计划、有步骤做改造,建设布局要符合城市总体设计,按照城市总体设计的框架,与城市基础设施相适应,进行基础设施改造配套,结合城市建设规划进行土地整理,推行住宅公寓楼房化,居住环境城市化,把整理出来的空地再用于城市建设,实际做到“都市里的村庄”与城市有机衔接。
工业在一个地区的合理布局,是构建合理地域生产组合和正确的城市布局结构,有计划地促进和控制区域发展的重要条件。现在,地处城乡结合部的有些乡镇领导,头脑中规划意识淡薄,只片面强调经济稳步的增长,而没有认识到规划与经济建设的关系,许多建设没有认真分析和论证,就匆匆上马,为了眼前利益,没有经过科学的规划,一哄而上,从而形成一种恶性循环,不但浪费了有限的土地资源,也造成大量的虚假环境空间。通讯、能源、道路、给水排水基础设施是城市发展的先决条件,但是这些项目建设过程中基础设施却得不到重视,缺乏科学的规划建设行为使这些基础设施处于不系统、不完善状态中。这些建设项目今后将会严重影响和制约城市化的进程。在现代化生产条件下,工业选点与布置需要从城市发展的角度考虑问题,工业布局应贯彻集中与适度分散相结合的原则,依据工业企业生产的协作要求和技术联系的要求来决定工业的集中程度,要避免遍地开花,过度分散的布局。
近些年来,土地大都以协议出让为主,也给城市建设筹措了一定的资金。但协议出让的最大弊端就是不利城市经济的发展和建设资金的良性循环,政府不能从土地上获得最大量化的收益,其结果是政府投资开发的土地越多,财政负担越大。从国外和香港的土地市场来看,城市和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的大量资金,都来源于土地收益。国内的深圳1998年土地收益达108亿元,浙江义乌1999年的土地收益占该市财政收入的40%,其经营性土地出让已全部采取招标、拍卖市场化形式运作,获取土地收益最大化,从而使城市建设资金进入一种良性循环。政府先前对土地的投入,应该在土地收入中体现投资补偿。最近江苏省人大九次会议通过的《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江苏省自2001年元月1日起,商业、旅游、娱乐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经营性房产等经营性项目用地,一定要采取招标、拍卖方式供地。按新的供地方式,城市化的推进应摒弃过去那种“摊大饼”低质量扩张法,应当采用“滚动开发,稳步推进”的办法,在科学规划的前提下,先构造好一定时期城市发展的大框架(如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后分批向社会推出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筹集更多的资金用于下一步开发。这要求一定要制定好城市规划,使之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并严格依照实施。
城市发展必然要占用耕地,怎么样才能做到合理用地,集约用地,正确地处理好“吃饭”与“建设”两者间的关系是城市化进程中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城市化和耕地保护在社会经济发展中都占有非常非常重要的地位,两者之间可以说是相互制约又是相互促进的。一方面城市化发展占用大量耕地,影响耕地保护和农业生产,而耕地保护客观上又限制城市化占用过多的耕地,反过来对其产生一定的影响;另一方面,通过城市化发展,使分散的人口和乡镇工业集聚在一起,既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益,又解决了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缓解人口对耕地资源的压力,提高了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的程度,加强了对耕地保护的程度。而耕地程度保护的加强,既巩固了农业生产,又为城市化提供了基础保证,促进了其发展,同时耕地保护又迫使城市化注重内涵发展,建立土地集约利用的道路,提高了城市质量,所以推动城市化进程与保护耕地目标是一致的。因此,宏观上要科学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设计,并与城市总体设计相衔接;从微观上,要坚持十分珍惜和合理规划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能用劣地尽量不用好地,能用荒地尽量不占耕地,并通过挖潜现有存量土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在加快城市化进程中,一个重要的标准就是用地科学,布局合理。过去城市用地不合理,政府不能完全垄断土地一级市场,造成多渠道供地,多个龙头放水,冲击了土地市场,导致了无限制的供地,影响规划的实施。而解决这一个问题的办法只有一个,即政府通过土地储备制度,实现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土地储备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建设,是政府经营城市的重要手段,土地储备制度是指城市政府按照法律程序,运用市场机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设计和城市规划,通过收回、收购、置换、征用等方法取得的土地进行前期开发、整理,并予储存以供应和调控城市各类建设用地的需求,确保政府切实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行为。目前国内的深圳、杭州、青岛、南通、扬州等城市都实行了土地储备制度。从已实施土地储备制度的许多城市实践来看,土地储备已对政府调控市场,切实实施城市规划,保证国有土地资产保值、增值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及其重要的作用。通过土地储备可以把分散无序的,从各种途径进入市场的建设用地统一管理起来,根据城市总体设计,经济发展需要及土地供应计划,对经营性用地的供应数量、结构、布局、价格、时间进行相对有效控制,有利于实现城市总体设计,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土地利用小、散、乱问题十分突出,违反相关章程的建筑时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