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4-08 21:40:30 | 作者: 产品中心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水平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和省委《浙江高水平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精神,市委市政府制定了《杭州争当浙江高水平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的行动计划(2021—2025年)》,提出在浙江高水平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中打造城市范例,更好地发挥头雁作用。为加强市域规划统筹,着力打开高品质建设新空间,加快构建“一核九星”多中心、网络化、组团式、生态型的特大城市新型空间格局,破解市域空间失衡,促进高质量均衡发展,特制定本专项计划。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3号)
4.《杭州争当浙江高水平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的行动计划(2021—2025年)》(市委发〔2021〕31号)
《专项计划》全面贯彻《杭州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的行动计划(2021—2025年)》(市委发〔2021〕31号)精神,从明确目标定位、坚持规划统筹、推动规划落地、打造宜居空间、强化要素保障、加强用途管制和提升规划实施显示度等七个方面,提出了22条具体措施。
一是完善规划体系。增强国土空间总体设计的战略引领作用,构建杭州特色的市、区(县、市)、乡镇三级,总体设计、专项规划、详细规划三类和城市设计为主体的“3+3+1”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二是统筹规划编制。明确总规、分区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的事权,严控详细规划调整,对跨行政区域重大“三公”设施专项规划和市区范围中心城区详细规划由市规划资源局组织编制。三是加快规划编制。快速推进总规、分区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形成一张空间智治三维实景底图,实现乡镇(街道)详规全覆盖。
一是建立规划落地转换机制。制定规划实施三年行动方案和年度计划,实现规划—计划—项目的有效衔接。建立城市风貌管控落地机制,实行土地出让与城市设计联动。二是建立开发强度总量控制机制。实行开发强度与人口相挂钩,按照人口规模,完善“一核九星”空间布局和资源配置,实行容积率差别化管理。三是健全做地供地机制。市区所有用地实行统一做地计划编制、土地收储、方案报批、组织供应。进一步严格商服用地管控,防止类住宅化。
一是构建可达可感开敞生态空间。加快公园城市建设,构建郊野公园、城市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四级城乡公园体系,提高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二是推进公共服务提标升级扩量。完善入学、入托、养老设施布局,推动省市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星城均衡布局,实现公共服务设施向乡村地区全面延伸覆盖,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均等可及。三是提升居住空间品质。以区为单位统筹推进实施核心区城市更新行动。高质量分类推进未来社区、未来乡村建设,积极打造低碳社区。
一是统筹新增用地。加强土地要素市级统筹,市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50%用于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完善增量与质量挂钩机制,新增建设用地向发展质量高、发展动能强、发展的潜在能力大的地区优先配置。二是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力度。完善增存挂钩机制,创新低效用地分类处置和退出机制。通过探索建立低效工业用地异地置换、证券交易市场流转、分割盘活、用途合理转换等政策通道,推进低效用地盘活。三是坚持产业用地优先保障。开展“300+”制造业空间拓展行动,按不一样的区域限定最低容积率,坚持能高则高。创新供地方式,支持工业综合体建设,开展以工业为主的工商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四是加快地下空间有序开发。系统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开发,推动地下公共连通通道相互连通。出台城市地下空间基准地价。加强土地立体管理,构建建设用地三维规划、供应和登记一体化体系。
一是严守生态红线。尽快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推动红线落地,实行分区管控。二是严格耕地保护。全面落实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创新打造都市农业公园、推进“耕地云”建设、实施“百千万亩”永农集中连片建设及推行粮功区、高标农和永农一体化建设等保护举措。三是严控城镇开发边界。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增强发展空间弹性。实行集中建设区、弹性发展区和特别用途区分区管控。划定战略留白区块,增强城市韧性。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市规划委员会对市域一体规划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压实各区、县(市)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二是加强平台支撑。建立市域“空间智治”数字化平台,打造多领域管用、实用、好用的应用场景。三是优化服务保障。组建市域规划统筹专家顾问组,完善推广责任规划师制度。四是推进建章立制。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立法保障,建立市域规划建设统筹管理实施情况年度评估机制,保障规划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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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水平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和省委《浙江高水平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精神,市委市政府制定了《杭州争当浙江高水平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的行动计划(2021—2025年)》,提出在浙江高水平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中打造城市范例,更好地发挥头雁作用。为加强市域规划统筹,着力打开高品质建设新空间,加快构建“一核九星”多中心、网络化、组团式、生态型的特大城市新型空间格局,破解市域空间失衡,促进高质量均衡发展,特制定本专项计划。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3号)
4.《杭州争当浙江高水平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的行动计划(2021—2025年)》(市委发〔2021〕31号)
《专项计划》全面贯彻《杭州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的行动计划(2021—2025年)》(市委发〔2021〕31号)精神,从明确目标定位、坚持规划统筹、推动规划落地、打造宜居空间、强化要素保障、加强用途管制和提升规划实施显示度等七个方面,提出了22条具体措施。
一是完善规划体系。增强国土空间总体设计的战略引领作用,构建杭州特色的市、区(县、市)、乡镇三级,总体设计、专项规划、详细规划三类和城市设计为主体的“3+3+1”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二是统筹规划编制。明确总规、分区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的事权,严控详细规划调整,对跨行政区域重大“三公”设施专项规划和市区范围中心城区详细规划由市规划资源局组织编制。三是加快规划编制。快速推进总规、分区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形成一张空间智治三维实景底图,实现乡镇(街道)详规全覆盖。
一是建立规划落地转换机制。制定规划实施三年行动方案和年度计划,实现规划—计划—项目的有效衔接。建立城市风貌管控落地机制,实行土地出让与城市设计联动。二是建立开发强度总量控制机制。实行开发强度与人口相挂钩,按照人口规模,完善“一核九星”空间布局和资源配置,实行容积率差别化管理。三是健全做地供地机制。市区所有用地实行统一做地计划编制、土地收储、方案报批、组织供应。进一步严格商服用地管控,防止类住宅化。
一是构建可达可感开敞生态空间。加快公园城市建设,构建郊野公园、城市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四级城乡公园体系,提高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二是推进公共服务提标升级扩量。完善入学、入托、养老设施布局,推动省市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星城均衡布局,实现公共服务设施向乡村地区全面延伸覆盖,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均等可及。三是提升居住空间品质。以区为单位统筹推进实施核心区城市更新行动。高质量分类推进未来社区、未来乡村建设,积极打造低碳社区。
一是统筹新增用地。加强土地要素市级统筹,市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50%用于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完善增量与质量挂钩机制,新增建设用地向发展质量高、发展动能强、发展的潜在能力大的地区优先配置。二是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力度。完善增存挂钩机制,创新低效用地分类处置和退出机制。通过探索建立低效工业用地异地置换、证券交易市场流转、分割盘活、用途合理转换等政策通道,推进低效用地盘活。三是坚持产业用地优先保障。开展“300+”制造业空间拓展行动,按不一样的区域限定最低容积率,坚持能高则高。创新供地方式,支持工业综合体建设,开展以工业为主的工商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四是加快地下空间有序开发。系统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开发,推动地下公共连通通道相互连通。出台城市地下空间基准地价。加强土地立体管理,构建建设用地三维规划、供应和登记一体化体系。
一是严守生态红线。尽快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推动红线落地,实行分区管控。二是严格耕地保护。全面落实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创新打造都市农业公园、推进“耕地云”建设、实施“百千万亩”永农集中连片建设及推行粮功区、高标农和永农一体化建设等保护举措。三是严控城镇开发边界。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增强发展空间弹性。实行集中建设区、弹性发展区和特别用途区分区管控。划定战略留白区块,增强城市韧性。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市规划委员会对市域一体规划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压实各区、县(市)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二是加强平台支撑。建立市域“空间智治”数字化平台,打造多领域管用、实用、好用的应用场景。三是优化服务保障。组建市域规划统筹专家顾问组,完善推广责任规划师制度。四是推进建章立制。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立法保障,建立市域规划建设统筹管理实施情况年度评估机制,保障规划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