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城市照明规划建设管理标准、提高城市照明精细化管理上的水准,我市近日出台了《潍坊市城市照明规划建设管理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明确了对城市照明的规划建设、节约能源、管理维护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规划建设方面,《导则》要求,根据道路等级和环境条件,确定合理的照度标准等,同一道路路灯的灯杆灯具样式、规格等保持一致;合理选择布灯方式、行道树品种,灯杆与行道树间距不宜小于3米,避免树木对照度影响;优先选用LED节能光源,路灯色温应在4000K至6500K之间;应用多杆合一、智慧路灯等新理念、新技术;新改扩建照明设施应按照城市照明规划建设,建筑设计企业、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养护机构应共同参与竣工验收等。
节约能源方面,《导则》明确,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应制定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优先发展功能照明;倡导建设城市照明集中控制系统,优化照明策略,采用分路段、分时间和降低功率等措施对城市灯具进行调控等。
管理维护方面,《导则》要求,城市照明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照明设施的监管;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定期组织并且开展照明设施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加强漏电保护措施;以疏剪为主,协调园林部门对极度影响照明或不符合安全距离标准的树木进行修剪、移植;道路开关灯时间原则按照天然光照度水平,按照节能降耗原则合理确定景观照明启闭时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