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充装站的设计应符合防火、安全、环保及城乡规划等有关要求。气体站应选择在环境空气洁净的地区,并布置在有害化学气体和固体尘粒散发源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气体充装站与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防火距离是根据现行国 家标准GB50016《建筑规划设计防火规范》和GB16912《氧气及相关气体 安全作业规程》,结合国内气体充装站建设、运行经验确定。氧气站 与各类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防火距离,距离一、二级建筑物、构筑物≥10m,距离民用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25m,距离室外变、 配电站≥25m,距离厂外道路(路边)≥15m。
氧气站与各类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满足GB50016《建 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消防 设施应按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设计;电力设施 按照GB50058-19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设计。
氧气通过供气车间自压至缓存罐中缓存,再经过氧气压缩机压缩至 15MPa,压缩后的氧气充入相应的钢瓶,供用户使用。
设备的选择应满足结构合理,性能可靠,操作方便,使用安全, 节能显著,通用性强。 氧气压缩机:采用氧气专用活塞式压缩机,型式为立式、双列、五级、无润滑,排气量为180m3/h(按吸入状态), 出口压力为15MPa,气缸采用循环水冷却,设有专门的供水系统,并设置温度高高联锁停车装置。
缓冲罐:起缓冲作用,应选用耐老化、抗腐蚀、气密性高的,具有阻燃防火、抗静电、防紫外线、耐酸碱腐蚀等特点。
该建筑物氧气站压缩机间为21区火灾危险环境,氧气灌瓶间、氧 气贮罐间、氧气贮气间为22区火灾危险环境,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要求,属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屋顶采用接闪带防直击雷,网格不大于 12×8m。接闪带(φ10圆钢)支架固定间距不大于1000mm,转弯处不大于500mm,支架采用-25×4镀锌扁钢。屋顶上所有凸起的金属 构筑物等均应与接闪带连接。防雷装置引下线m段用镀锌角钢保护,在地面上0.3m处设断接卡子,引下线、消防设计
新建氧气充装站是利用已建库房进行的改造而建。已建库房平 面尺寸为32m×17m,高7.8m,根据《建筑规划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规定,氧气充装站厂房一次灭火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25L/s,室 内的消火栓用水量为10L/s,故新建氧气充装站的消防水量为35L/ s,灭火时间为2h,消防水储量为252m3。根据计算,室外需要新建 DN150的消防管线的消防管道。
(1)生产的全部过程中。氧气具有着强烈的助燃作用,遇火源可迅速助燃。 输送氧气的管道中,铁锈、焊渣、粉末等杂质与管道内壁或配件摩擦 冲撞,均易产生火花、高温而导致燃烧。其危险性与杂质的种类、粒 度和氧气流速有直接关系;氧气生产操作、检修时带入油污,在与高 压高氧含量的氧气接触时极易起火燃烧,进而引发火灾爆炸事故;若 机械设备防护设施不全或检修时工人违规操作,搬运钢瓶时倒瓶易发 生伤害事故;
(2)氧气充装。充装时气瓶温度过高、充气压力过大 或遇到高热会导致气瓶爆炸危险,并使运输和使用的过程的危险性大大 增加;氧气瓶充装前未经检验或对钢印、颜色标记不符合标准要求,瓶内 介质不稳定、附件不合格、超过检验期、有外观缺陷,沾有油污、首 次充装未经置换或抽真空处理的气瓶进行充装,可能使应报废或维修 的钢瓶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导致在充装、运输和使用的过程中产生泄漏、爆炸等危险;
(3)氧气储存。由于保管不善,瓶体收到严重腐蚀或受阳光暴晒,明火热辐射等作用,致使气瓶承压下降,瓶温过高,瓶内压力 剧增,有爆炸危险;
(4)气瓶装卸运输。搬运装卸时,气瓶从高处坠落,倾倒或滚动,发生剧烈碰撞冲击和倒置现象,可引起燃烧、爆炸,并对人员产生机械伤害;由于瓶帽受振动或无瓶帽,以及使用方 法不当等,造成密封不严、泄漏甚至瓶阀损坏,高压气体冲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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